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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拥有一只虎斑猫作为宠物

10-24

以前的自己,总是想养一直猫,不因为别的,只是不想自己一个人待着,不想每天一个人回到20平米的出租屋,不想房间里陪伴着我的只有弥漫着的烟味儿。为什么没养成?我也问自己,为什么。第一,因为没养过,不会养,怕它活不久。第二,一想到床单上,衣服上到处都是或黑或白的猫毛,就莫名的接受不了。第三,万一被猫咬伤或者挠伤了怎么办,一定疼的要死,还得去打疫苗。应该是因为这些吧,所以我想养一直猫,也只是停留在我想养的阶段。

现在回头再扫视一遍自己的想法,我竟然为自己因为没养一只猫而找了三个借口,而且这三个借口还是这么的正常,没有任何生活逻辑上的漏洞。其实没养一直猫,还不是因为自己懒吗?懒得去百度怎么养它,懒得去学习如何与它相处,懒得去把自己的时间浪费在一个想法上。我是真的懒,但是现在才愿意去承认。

在刚和女朋友认识那会,我就知道了她有一只猫,品种是虎斑,性别男,年龄一岁半。那会我对猫的品种认识还仅仅停留在野猫,加菲猫,银渐层,金渐层,这四种。野猫就是小时候在村里家家户户养的没有多贵血统的,一只不需要5块钱就能养的猫,加菲猫的认识源自于小时候看的加菲猫的电影,另外的金银渐层就是靠抖音的影响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养一只稀有品类的猫好像成为了有点小钱的象征,成为了高人一等的人类的存在,哪怕这只猫现在都不一定真的是稀有。在我还不认识银渐层这个品类的猫的有一天,我一个朋友问我说,“你说我买一只银渐层还是买一只金渐层好呢”“金银渐层?那是什么”,我一脸天真的问道,随后我朋友露出一副像是听到了类似于明天就是世界末日的消息的表情。在之后的几分钟内他给我普及了一下当时行情比较好的猫的品种以及它们的价格。我也不知道我当时吸收了多少,只记得在我的脑子里闪过的是“一只猫而已,这么贵的嘛,凭什么能这么贵,再贵还不是一只猫”。

虎斑,它也就是一只猫而已。虎斑有什么天性,我也不知道,或者说是猫有什么天性,我一概不知,只记得初次见到它时它对我的恐惧,也可以说是对陌生人的恐惧。隆起它高高的背,猛的回头向后一跳,然后伴随着一阵瓶瓶罐罐倒地的声音,它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安全区---一个床角和墙体的衔接缝隙。那时我才对“猫是液体的”这句话有点粗浅的认识,在随后的日子里,它充分让我认识到了这一点。

虎斑特别的好奇,也特别的馋,对了,它叫‘布丁’。好奇到无论我手里提着什么回到家里,首先要打开看一下或者尝试打开看一下的都是它,说是看不如说是闻一闻,拿它那粉粉的,时时刻刻摸上去都湿湿的鼻头去嗅一下,“这个东西不好闻,没意思,换下一个”我女朋友对我说,她猜布丁心里是这么想的。说到它的馋那就更没谁了,酸甜苦辣咸,只要是吃的,都逃不过它的鼻子。先是拿鼻头嗅一下,嗅的时候必须贴紧,食物和鼻子中间不能有缝隙,好像不贴紧点气味就要跑了一样,如果闻到的味道它觉得还行,就要开始第二步了----伸舌头,探出它涩涩的,像是被磨砂纸打磨过的舌头尝试着舔一口,味道不行撒腿就跑。“好奇害死猫”这句话我想就是因为猫猫想尝尝毒药的味道吧。个人觉得说猫好奇,还不如说它是真的馋,什么都觉得是好吃的,什么都想去尝一口。

后来在我和女朋友同居之后,像是喂猫粮,铲猫沙,洗猫盆之类的活就全都是我的了,拿她的话说就是“这不是你应该做的吗”。我倒也做的自得其乐,布丁好像也因此而接受我,更黏我了。每次刚进家门,布丁总要先过来蹭一蹭我的腿,好像是在说“你怎么才回来”一样。

虎斑,和所有的猫猫一样,它是一只特别治愈的猫。如果在没有养猫之前你和我说“猫真的特别治愈,有了它我就全好了”这样的话,我想自己应该会嗤之以鼻,因为在自我的认知里,能治愈自己的,只有自己本身而已。但是现在我信了,和所有养猫的一样,我开始喜欢摸着布丁光滑的毛发,喜欢它在我看书的时候过来纵身一跳趴在我的腿上,喜欢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它喵喵叫着钻进被窝,四仰八叉的睡在我和她的中间。有时候觉得是人得体温让它感觉特别的舒服,所以它愿意亲近,但现在想来,可能是它在用自己的温度温暖着它的铲屎官。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烦心事,无论是工作还是情感,但是布丁的存在,无疑让这些烦恼都淡化了很多。我们都已经过了吃一颗糖就能开心起来的年纪,那不如就养一直猫吧。

她有一只虎斑猫,布丁是她的,是她从小养到了大。期间布丁丟过一次,因为太调皮,咬破了窗纱,跳了出去。于是她就在小区里张贴寻猫启事,启事是彩色的,以便于小区住户能容易辨认出布丁,(如果布丁没跑出小区的话)。从张贴寻猫启事开始大概有一个礼拜的时间,布丁还是杳无音信,她甚至都哭了两三回,我还安慰她说“没事,以前布丁陪你,现在有我”,但显然作用并不大,布丁就像她的儿子一样。也许是她和布丁之间真的有某种情感上的说不清的联系,又过了几天,布丁找回来了,她的那种开心,不像是我所能给予的,我知道,那是她对布丁的爱。

后来我才知道,布丁和她之间,不仅仅只是从小养大的关系,更是在她无数次受伤时刻的治愈灵药。她喜欢抱着布丁,然后用脸去蹭它的毛,又或者是用手轻轻用力的去捏布丁肉肉的脚掌,她说这样做很解压。事实也确实是。

她爱布丁,但是每次出手的时候也会毫不留情,在布丁又翻倒了垃圾桶的时候,或者是它又吐在床上的时候,又或者是它偷偷的吃塑料的时候。每当此时,可伶的布丁都难逃一顿毒打,当前现在这份工作交接到了我的手里。

我开始经常性的和她讨论布丁,比如说,当布丁在我玩手机的时候过来踩奶,我会拍照片给她看,并说“你看布丁,现在多黏我,它喜欢我”,又比如在吃饭的时候会想要不要今天给布丁也改善一下伙食。有一天她说“你和布丁过去吧,你只关心它,不关心我”,我辩解到“哪有,我这是爱屋及乌好吧”,“那我是后面那个乌,布丁才是前面那个屋”她笑着说着。

爱屋及乌,是真的,猫猫治愈人也是真的,我喜欢布丁,不光是因为它能在某些时刻治愈我,更是因为她爱它。

真的很庆幸,她有一只虎斑猫,在没遇到我之前,来陪伴着她走下去。我都不确定未来陪伴着她走下去的人会不会一定是我,但是,她的路上一定还有布丁为伴。

养一只猫猫吧,来为自己的生活加点甜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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